东湖高新: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东湖转债”),
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累计转股 87,892,594 股。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得总股本增
加,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持股比例下降超过 1%,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
从 21.85%减少至 20.62%。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风天成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
天智 6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风天成资管计划”)共同编制的《权益变
动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证监许可(2021)802 号)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5,000 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7 号文同意,公司 155,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
湖转债”,债券代码“110080”。
根据有关规定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湖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股价格为 5.71 元/股。
湖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 87,892,594 股。本次可转债转股导致
公司总股本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833,563,107 股(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增加
至 883,361,746 股(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天风天成资管计划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
比例下降超过 1%。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变动数量:0 股;被动稀释后比例:19.09%,被动稀释 1.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产管理计划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股;变动数量:0 股;被动稀释后比例:1.53%,被动稀释 0.0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被动
股份 2023 年 7 月 20 日 变动 2023 年 7 月 27 日 稀释
股东名称
性质 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股) (%) (股) (%)
湖北省建设 无限
投资集团有 售流 168,650,053 20.23 0 168,650,053 19.09 1.14
限公司 通股
天风天成资
管—浦发银
无限
行—天风天
售流 13,473,209 1.62 0 13,473,209 1.53 0.09
成天智 6 号资
通股
产管理计划
合计 182,123,262 21.85 0 182,123,262 20.62 1.23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即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833,563,107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收市),公司总股本为 883,361,746 股。
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东湖转债”转股而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二)“东湖转债”目前还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
转股时间、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
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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