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去年新接破产和强制清算案2157件,深广佛占比超六成_每日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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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发布了《广东省破产管理白皮书(2022年度)》。《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省各级管理人新接受法院指定的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 2157 件,办结2248件,数量相比2021年分别减少 32.27%、14.26%。在新接受案件方面,深圳、广州、佛山数量位居全省前三,分别为670、470、267件,三地案件合计占全省六成多。
据介绍,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在全省各级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对陷入困境市场主体的清退和甄别拯救,实现了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和各种资源优化配置的良性循环。在僵尸企业进一步清理,个人破产程序、破产简易程序、预重整程序适用的深入探索,管理人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管理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在全国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建设中继续保持领先的地位。
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全省管理人成功推动41家民营企业实现重整,其中包括1家上市公司。百筑公司、索菱股份等成功案例推动了广东预重整制度实践和研究。全省管理人全年助推出清僵尸企业862家,包括国有企业360家、民营企业502家。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朱征夫指出,过去一年,新制度、新经验的实践探索不断推进,在适用简易程序推动快审机制、预重整和重整衔接机制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如全省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办结的案件高达895件,占同年破产清算案件结案数量的53.72%,在全年破产清算案件审结案件数量下降较为明显的情形下实现了结案数量和占比的增长。
在创新发展方面,进一步推进与国内战略合作单位、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完成一批、谋划一批重大课题;推动全省法院及管理人和广大会员使用“元生”破产案件信息系统平台,形成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周期的,开放包容的生态圈。
白皮书介绍,《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2021年3月1日实施后,经过两年试点,个人破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022 年,深圳市新收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申请的案件分别为541件、48件、1件,全年申请总数同比下降37.43%,显示当地居民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理解更深入,提出申请更加慎重。法院受理个人破产案件仍保持相对谨慎态度,共受理个人破产案件23件,且八成多位个人重整案,以避免更多适用个人破产清算带来个人信用修复的后续问题。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 葛俊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